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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民用建筑实行节能设计
2001-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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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出台,要求从今年10月1日起,凡参与江苏省新建居住项目的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必须按标准进行节能设计并达到一定的室内热环境设计指标和建筑节能水平。 据江苏省建设厅设计处有关人士介绍,建筑节能设计强调建筑选址、朝向、布局、间距、室外绿化等方面,满足一定的日照、通风和遮阴要求。同时建筑物屋面、外墙等外围护结构选用隔热保温性能好的新型材料,或增设隔热保温层并达到一定指标。按照江苏省的标准规定,在保证室内达到舒适性居住水平的情况下,冬天无空调采暖时,建筑室内温度可达到10--12摄氏度,夏天无烘烤感,室内热环境有明显改善。业内人士分析,实施建筑节能标准,对于缓解能源短缺、保护环境、保证经济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能拓展节能材料市场,促进相关产业结构调整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