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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改革开放的20年,也是我国建材工业迅速发展的20。从产品单一到品种繁多;从凭证采购到“限产压库”;“由大变强”等都反映出我国建材工业发展的历程。建材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我国现代化的建设做出并将进一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自八十年代以来,建材放射性问题引起世界各国放射医学专家和辐射防护专家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因为传统建材主要由天然土壤和岩石组成,同时添加大量的工业废渣。经煅烧以后的工业废渣的放射性水平较原材料高23倍,有的甚至更高。也就是说构筑人类居住环境的建筑材料,其放射性水平较天然固有的放射性水平有可能偏高。为此,我国先后颁布了GB676386《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和GB919688《掺工业废渣建筑材料产品放射性物质控制标准》。这两个标准都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前者规定了建材产品用原料,也即生产前的控制;后者规定了用于销售的产品,也即产品质量检验指标。1993年,我国又颁布了JC518—93《天然石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这个标准针对天然石材单一建材品种又作出了进一步的细划,规定了根据石材放射性水平大小,确定可适用的不同场所。
     所有这些标准都关系到人民群众及其后代人身健康的标准。由于建材使用的量大面广,使用寿命长,其放射性辐射涉及到每个居民,而且建材中析出的氡及其子体对儿童具有更大的危害。我国人口众多,因建材辐射诱发癌症致死的人数就不容忽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建材产品放射性物质含量的监督和检测。对超标产品采取更换原料、调整配比等方式,使之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这项任务的完成,作为我们这些检测工作者,应义不容辞地承担起重任,为国人及子孙后代的身体健康、促进我国建材工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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